中共攀枝花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2-02-14     来源:中共攀枝花市委老干部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中国共产党攀枝花市委员会老干部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市委老干部局职能简..............................................1

  (二)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重点工作............................1

  二、机构设置情况.....................................................................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一)收入预算情况..........................................................3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4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一)机关运行经费...........................................................7

  (二)政府采购情况...........................................................7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7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7

  十一、名词解释..........................................................................8

  附件.............................................................................................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委老干部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365体育博彩: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市委报告全市老干部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拟定、完善老干部工作相关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2.指导县(区)、市级部门、大企业开展老干部工作,推进信息化精准化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具体执行情况。加强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和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3.指导推进全市老干部政治思想建设,配合各级党委(党组)规范和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融入“康养党建”工作,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持续深入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4.督促落实老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安排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做好市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和健康休养;调查研究老干部服务管理的相关问题,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负责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等工作。

  5.加强和规范全市老干部活动阵地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管理炳草岗干部休养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指导攀枝花市成都干休所开展工作。

  6.完成市委、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重点工作

  1.夯实基层基础,深化三项建设。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好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情感认同。加强对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指导,探索推动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融入基层党建大格局。

  2.打造特色品牌,注重作用发挥。围绕“我为城乡基层治理出份力”活动,统筹实施“银耀花城·工作室”“银耀花城·服务队”“银耀花城·示范点”三大品牌工程,搭建离退休干部助力城乡基层治理的平台载体,进一步推动老干部工作融入老龄事业发展及基层社会治理。

  3.切实履职尽责,落实两项待遇。坚持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教育制度,督促“三项机制”落实到位,加大特殊关爱力度,多渠道帮助解决老同志各方面困难,切实为老干部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4.强化“三化”建设,提升服务水平。立足现有的“金沙晚晴”微信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争取“康养护照”对接互通,认真做好老干部数据采集等基础工作。积极学习外地“三化”建设经验,推动信息化与老干部工作深度融合,让老同志更好享受智慧服务、便捷生活。

  5.发挥“五老”作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抓好“五老主题宣讲”,持续建设好“同心圆”等一批校外实践教育阵地,着力加强青少年思想引领。突出抓好“五老结对关爱”,持续开展绿色救助、阳光成长等公益项目,着力加强青少年关爱帮扶。突出抓好“六好基层关工委创建”,持续推进五老志愿者实名登记管理,着力加强关工委基层基础。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市炳草岗干部休养所、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市委老干部党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老干部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533.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3.0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经费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收入预算533.8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支出预算5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8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包括:行政运行289.42万元、事业运行141.40万元、行政单位离退休27.4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45万元、住房公积金44.1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3.8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3.8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3.88万元,比2021年预算数减少73.09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0.82万元,占8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9万元,占11.03%;住房保障支出44.17万元,占8.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89.4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职工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和机关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41.4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职工医保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公用经费。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和机关正常运转。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27.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等。绩效目标为:保障退休人员正常福利待遇。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31.45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44.1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绩效目标为:保障职工正常福利待遇。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8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等。

  公用经费78.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21年、202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规模、人数。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调研、交流学习、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相关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21年将1辆城市越野车按越野车进行预算,2022年进行了更正,预算口径燃料费标准降低。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6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组织老干部活动、调研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说明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市委老干部局以及下属市炳草岗干部休养所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市委老干部党校)等1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8.76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17万元,增长10.02%。增加原因为人员调入,增人增资。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计划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委老干部局2022年无政府采购项目,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市委老干部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市委老干部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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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 中共攀枝花市委老干部局   责任编辑: 中共攀枝花市委老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