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7-03-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环保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2、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全市重大环境问题。3、负责落实全市污染物减排工作。4、负责环境保护投资管理。5、负责全市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6、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7、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8、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9、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10、开展全市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管理环境保护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环境保护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系统建设。11、开展全市环境保护对外交流与合作。12、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工作。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环保局2017年重点工作。

  1、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在大气污染方面,强化源头控制,在水环境保护方面,加强饮用水水源和良好水体保护,做好饮用水评估,加快实施水环境质量改善工程,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在土壤环境保护方面,积极推进全市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划分土壤防护区,建立保护档案。

  2、严格执法监管,在执法监管过程中,做到责任明晰,尽职履责,突出重点,加大违法企业曝光力度,高标准严格执法。监管到位,对于企业违法犯罪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3、环评审批工作从服务发展向严格把关转变,清理和规范行政审批项目、内容、流程,开展全过程把关。凡是不符合环保要求,坚决不予审批。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

  4、做好迎接中央和四川省的环保督查工作。根据《攀枝花市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对各县(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

  5、积极开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工作。

  6、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7、推进环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8、加大环境保护能力建设。一是持续提升环保监管的科学化水平,加强“移动执法”综合平台建设,整合网格化、动态管理数据库、双随机系统、污染源自动监控、移动监测、12369信访举报、工况监控、视频监控、环境质量监测等系统。二是加强机构人员建设,根据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现状,结合工作需要,增加人员编制。按照创国模要求,申请成立宣教、信息、固废防治、应急中心等机构。三是完善监测监管能力。推进钢铁、焦化企业厂界PM2.5、PM10远程执法监控,建设污染源远程执法系统,建成钒钛高新区空气质量监控自动站。对敏感区域、重点行业企业新安装摄像头,实现实时监控。

  9、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机构规范化建设,推动环保宣教工作,加强与市民、外部区域的环保交流。强化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重要工作等方面的统一协调管理,发挥环境宣传主渠道作用。

  10、不断加强监测能力建设,做好环境污染应急监测,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城市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空气质量自动监测、噪声监测、辐射监测等工作。为监察执法工作做好监测服务。

  11、重点做好省厅批转件、市领导批转件、“12345市长热线”等信访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按时限要求办结并回复。

  12、加强全市环保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同时,扎实开展精准扶贫,积极推进生态扶贫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环保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攀枝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环保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337.9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4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2万元;2017年收支总预算1337.97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环保局2017年收入预算1337.9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环保局2017年支出预算1337.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97万元,占79%;项目支出270万元,占2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37.97万元。收入均为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148.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37.97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34.45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27万元,占8%;节能环保支出1148.28万元,占85%;住房保障支出75.42万元,占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24.93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离退休人员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9.34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878.28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在职人员工资、日常运转的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70万元,主要用于:环保局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如重点污染源监控及应急指挥系统维护、国模创建推进、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宣传教育、主要污染物减排、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核与辐射污染防治等。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75.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环境监察支队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7.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2.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15.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2017年年初暂未安排因公临时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1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接待审批,大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8%主要原因是2016年实行公车改革,减少了车辆数。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3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4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1辆,摩托车0辆。

  2017年无新购车辆计划。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2万元,用于8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日常公务出行,如现场环境监察、环评验收审核、环保督察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环保局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环保局以及下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15.1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8.07万元,下降7%。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环保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环保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0万元。

  十、名词解释

  无。

  附件:市环保局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