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国土资源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3-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

  法律、法规,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2.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3.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4.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5.承担全市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6.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7.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8.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9.依法管理权限内采矿权的出让、转让审批登记。10.负责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11.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2.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13.负责管理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14.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市政府及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16.依法管理全市城乡地政和地籍工作。17.主管全市的土地征收征用、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查、征收征用、划拨建设用地。18.负责全市土地储备、土地资产运营工作和土地市场、矿业市场的监管。

  2015年重点工作:一是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稳定增长;二是

  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三是全面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国土资源领域改革;五是严格依法行政建设法治国土;六是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七是扎实夯实基础工作;八是落实从严治党强化政治保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38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83.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383.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154.06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25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285.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9.03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全市土地、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等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城乡社区事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开展的土地开发等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