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8-02-27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房地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对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

  (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审核、审查物业机构资质,指导、监督规范其管理和经营服务活动;

  (6)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保修金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单位自管房地产的管理工作;对城镇私有房屋实施业务管理;

  (11)负责房屋销(预)售管理和房地产广告审查备案工作;

  (12)参与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社会低收入者住宅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房屋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房地产有关税费和征收管理工作;

  (14)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15)指导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计划,负责房地产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16)参与住宅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全市城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拍卖条件意见及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工作;

  (17)协助查处房地产违法违纪行为;

  (18)负责局内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重点工作。

  在2018年度中,计划完成以下主要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行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二、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三、坚持以人为本,增强为民便民服务能力;四、进一步加强维修资金和预售资金、业主办证资金监管工作;五、坚持探索创新,提升物业整体服务水平;六、坚持做好公房管理工作;七、坚持做好白蚁防治工作;八、加强监督指导,扎实做好房屋征收工作;九、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工作;十、加强制度建设和坚持依法行政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房地产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785.8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1,785.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8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1,78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6.63万元,占75.97%;项目支出429.18万元,占24.0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85.8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85.81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62.1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2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85.81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31.82万元,主要是2018年预算中暂未安排购买商品住房补助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5.46万元,占12.63%;城乡社区支出1,462.12万元,占81.87%;住房保障支出98.23万元,占5.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8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9.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510.13万元,主要用于:局局机关人员工资费用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22.81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人员工资费用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18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房地产交易成本、白蚁防治、公房管理等专项业务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8.23万元,主要用于: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56.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2.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8.81万元、津贴补贴291.93万元、奖金10.50万元、绩效工资227.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9.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4.0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7万元、住房公积金98.23万元、退休费83.72万元、生活补助1.62万元、医疗费补助5.12万元。

  公用经费173.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4万元、水费2.81万元、电费7.02万元、邮电费4.73万元、差旅费56.16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工会经费7.05万元、福利费1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3.54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基本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7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6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房地产交易、维修资金预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房地产管理局以及下属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等4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73.7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61万元,增长2.73%。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9.18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的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三)“三公”经费支出: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801009-市房管局2018年年初政府采购补充公开说明.doc

                 801009-市房地产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