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7-03-06     来源:市财政局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市房地产管理局职能简介。

  (1)贯彻和执行国家、省有关房地产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市房地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房地产业政策和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

  (2)负责全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对全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实行行业管理;

  (3)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4)负责全市房地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健全市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

  (5)负责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政策制定,审核、审查物业机构资质,指导、监督规范其管理和经营服务活动;

  (6)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住房保修金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

  (8)负责全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9)负责全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直管公房管理工作;指导单位自管房地产的管理工作;对城镇私有房屋实施业务管理;

  (11)负责房屋销(预)售管理和房地产广告审查备案工作;

  (12)参与制定全市住宅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社会低收入者住宅建设的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房屋重置价、市场指导价和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并监督实施;配合财税部门做好房地产有关税费和征收管理工作;

  (14)指导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

  (15)指导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制定行业人才培养和教育发展计划,负责房地产专业人员岗位培训和登记注册管理工作;

  (16)参与住宅小区竣工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全市城镇土地开发项目土地拍卖条件意见及规划编制方案审核工作;

  (17)协助查处房地产违法违纪行为;

  (18)负责局内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党务、纪检、监察、审计、工会、共青团、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9)承办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重点工作。

  在2017年度中,计划完成以下主要工作:一、加强房地产行业监管力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努力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加强行业指导和监管;三、大力宣传房屋征收政策,加强监督指导,依法开展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四、提高办事效能和为民服务意识,树立房管局窗口良好形象;五、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房管局各项工作再上新高度;六、强化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七、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各项工作。

  二、单位构成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房地产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997.63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1,997.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63万元,占96.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万元,占4.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1,99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45万元,占60.80%;项目支出783.18万元,占39.2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97.6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7.63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0.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48.1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0.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7.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7.63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243.37万元,主要是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及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部分人员划转至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减少造成预算规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07万元,占9.50%;城乡社区支出1,248.19万元,占65.09%;住房保障支出487.37万元,占25.4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66.88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支出115.19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

  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370.83万元,主要用于:局局机关人员工资费用等支出;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574.18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人员工资费用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303.18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房地产交易成本、白蚁防治、公房管理等专项业务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87.37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地产管理局机关、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在职人员公积金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对符合政策人员支付商品房购房补贴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14.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

  公用经费169.1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万元,公务接待费3.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无出国计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5.23%。主要原因是市房产档案管理中心及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部分人员划转至新设单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转移,费用预算下降。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住宿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65.91%。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用车体制改革,我单位管理车辆减少。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6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万元,用于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房地产交易、维修资金预售资金管理、白蚁防治、物业管理、住房保障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房地产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8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公房管理所公房维修、小区管理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房地产管理局以及下属市房屋产权交易登记中心、市白蚁防治中心、市房产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挂市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公室牌子)、市公房管理所等4家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9.10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5.76万元,下降21.3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市房地产管理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市房地产管理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3.18万元。

  十、名词解释

  无

  附件:市房管局预算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