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地方海事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3-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担有社会事务管理职责。负责我市辖区内水域通航秩序和维护。拟定本地区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负责辖区内船舶法定检验、船舶登记、船舶进出港签证、船舶污染等监督管理业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检查,按规定的处罚权限,对违法船舶、设施和人员实施处罚;并对辖区内重大水上交通事故进行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对县区海事处业务工作实施监督和指导等。

  2015年重点工作为维护我市辖区内水域通航秩序及通航安全,并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全市、登记、签证等工作,完成航运发展规划的设计。完成省、市各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94.5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56.5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8万元。

  基本支出231.34万元。

  其中:人员支出178.15万元(在职人员工资92.27万元,离退休人员工资22.48万元,目标考核奖年终一次性奖金35.56万元,奖励性绩效2万元,社会保障费7.39万元,医疗卫生0.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4万元,遗属生活补助0.47万元)。

  公用支出53.19万元(办公水电费5.78万元,差旅费1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79万元,邮电费2.02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党建经费0.92万元,工会经费1.85万元,福利费0.69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0.54万元)。

  项目支出210万元(本年度安排72万元,上年度结转13

  8万元)。项目经费分为安全工作经费、办公设备购置费、海巡艇使用、维护及工作经费、执法服装费、证书工本费、办公信息化使用费、航运发展规划设计费等。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及航运发展规划。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地方海事局和水上应急救援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市地方海事局和水上应急救援中心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主要为全市水域内船舶日常安全检查、巡航、船舶检验等工作。完成全市航运发展规划的设计。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公路水路运输管理,用于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