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市公安局东区分局财政预算公开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5-03-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一、基本职级及主要工作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是负责我市东区治安行政管理和刑事执法的、具有武装性质的政府行政机关。主要工作包括: 侦办危害国内安全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管理、指导东区经济文化保卫工作;组织指导东区禁毒缉毒工作,侦办重特大制贩运毒品案件;依法管理东区社会治安,查处危害治安管理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爆炸物品、特种行业;管理、指导治保、群防和保安工作;组织东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协助有关单位维护首脑机关和要害部位的安全;承担重大节庆的安全保卫工作;监督东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东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公安系统计算机通信网络建设等工作。

  2015年全市公安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会议、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按照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市、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牢固树立政权意识、改革意识、法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形势新变化,立足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际,深入推动“四项建设”、“三化建设”,以提升群众安全感、提升执法公信力为核心,以创新驱动、健全机制为动力,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全力以赴“促稳定、保平安、强素质、正作风、树形象”,积极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6481.9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481.9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481.9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 4384.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92万元、医疗卫生 206.3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24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公安局东区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公安工作。

  基本支出6078.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攀枝花市公安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403.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公共安全支出4384.4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公安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工资、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费、福利费及大要案和各类公安专项工作经费。其中:

  1、行政运行3980.59 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奖金及办公、水电、邮电、差旅费、汽油、工会福利等日常运转支出。

  2、 治安管理业务费183.88 万元,用于治安管理业务支出。

  4、国内安全保卫业务费10万元,用于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支出。

  5、刑事侦察业务费200万元,包括侦察用耗材、大要案等刑事侦察业务支出。

  6、禁毒管理10万元,用于全市禁毒指导和宣传支出。

  (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206.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交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44.2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标准为民警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